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主就是圣言
WH14.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论述主,描述祂人身的荣耀,也就是祂与神性本身合一的一切状态,还有祂征服地狱,使那里的一切事物,以及天堂都恢复秩序所处的一切状态(2249, 7014节)。因此,至内在的意义描述了主在世上的整个一生,主通过圣言不断与天使同在(2523节)。因此,唯独主在圣言的至内在部分,圣言的神性与神圣来源于此(1873, 9357节)。主说,经上凡指着祂的话都应验了,这句话表示包含在至内在意义中的一切事物都应验了(7933节)。
圣言表示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节)。主是圣言,还因为圣言来自祂,关乎祂(2859节),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涉及主;因此,主自己就在其中(1873, 9357节)。由于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都有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该婚姻唯独在主里面(3004-3005, 3009, 4138, 5194, 5502, 6343, 7945, 8339, 9263, 9314节)。神性真理是唯一的现实存在,它在来自神性的唯一物质中(5272, 6880, 7004, 8200节)。由于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天堂的光,神性良善是天堂的热;由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靠这些存在,正如世上的一切事物靠光和热存在,这些光和热也在它们自己的物质中,并通过它们起作用;又由于自然界通过天堂或灵界存在;所以显然,被造的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圣言被造的,正如约翰福音所说的: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3, 14,2803, 2884, 5272, 7830节)
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主创造的,关于这一点,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137节);这一点在讨论天堂太阳的地方说得更详细,那里说明,这太阳就是主,是祂的神性之爱(HH116-125节);神性真理是光,神性良善是热,二者都来自天堂的太阳(HH126-140节)。主与人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凭借它的内义实现的(10375节)。这种结合是通过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实现的,因此,与其它一切作品相比,圣言是妙不可言的(10632-10634节)。一旦圣言被写出来,主就通过圣言向人们说话(10290节)。另外,关于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的结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303-310节)所举的事实。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3479.生活在主降临前的犹太人,以及之后的犹太人对他们教会的宗教仪式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以为神性敬拜仅在于外在事物,从不关心这些仪式或行为代表并表示什么。事实上,他们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敬拜和圣言里面有什么内在之物,因而有什么死后的生活,进而有什么天堂,因为他们完全是感官和肉体的。由于他们专注于与内在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所以他们的敬拜只是偶像崇拜;因此,他们非常倾向于拜任何神,只要他们确信这些神能让他们发达。
然而,这个民族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能处于外在事物的神圣,或说保持一种表面的虔诚,因而能履行代表主国度的天上事物的神圣仪式,还能对代表主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摩西和亚伦,还有后来的大卫保持一种神圣的崇敬,尤其能对圣言保持一种神圣的崇敬;而圣言里的每一个事物都代表并表示神性事物。因此,一个代表性教会在这个民族中间建立。然而,这个民族若知道内在事物,并且到了承认它们的程度,就会亵渎它们,并由此同时拥有一个神圣的外在和一个亵渎的内在,以至于代表与天堂无法通过他们进行交流。这就是为何内层事物,甚至连主要来拯救他们的灵魂这个真理都没有向他们透露。
由于犹大支派比其它支派更具有这种特性,如今他们和从前一样,仍将能在耶路撒冷之外所举行的宗教仪式视为神圣,还由于他们对其列祖保持一种神圣的崇敬,尤其视旧约圣言为神圣,并且可以预见基督徒将来几乎弃绝这圣言,同样会以亵渎之物玷污它的内在事物,所以根据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24:34),这个民族被保存至今。如果基督徒了解内在事物,也过着内在人的生活,情况就不同了。如果基督徒真的如此行,那么犹太民族和其它民族一样,早在许多世纪之前就被剪除或消灭了。
然而,这个民族的情况是这样:他们的外在神圣或敬拜的神圣根本无法影响他们的内在,因为他们的内在由于卑鄙的自我之爱和肮脏的尘世之爱,以及敬拜与内在分离的外在事物的偶像崇拜而不洁。因此,他们没有天上的任何东西在里面,故无法将天上的任何东西带入来世,除了少数过着相爱的生活,因而与自己相比不蔑视他人的人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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